
导读:按照刑法21条1款的规定,紧急避险,是指为了、公共利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生的危险,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。内容如下:为了使、公共利、本人或者揣拜废之肚瓣莎抱极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,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,造成损害的,不负刑事。
刑法21条3款规定“一款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刑法条三款量刑,不适用于职务上、业务 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”,该条款排除特定责任人员在面对危险时为本人利而采取避险行为的 合法性。刑法21条3款什么意思??能否举例说明来自北京用户提问 2016-01-12 17:17:01最佳回答 律师 北驰律师事务所 您好,建议您询本科教科书 2016-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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